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及国家人社部有关职称工作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岗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初聘)。
在申报年度资格确认日期与年度申报日期之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受党纪政纪处分(含诫勉谈话)影响期内人员不得申报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级别及专业系列
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工程、经济、会计、政工4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政工系列以考代评和全日制毕业生初次认定工作。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4日, 逾期不予受理。拟申人员请于5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人才评价系统申报。
(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拟申报人员请于5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审核。
(三)政工系列考试和初次认定工作拟于8月至10月期间开展。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档案、统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集团公司视情况统一委托外单位进行评审。
(五)国家或者集团公司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国家有关部委或者集团公司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为审计师的人员,须通过高级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参加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六)公司职称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学历、现有职称证书、论文、计算机等级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评审资格。
(七)职称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情况征求纪委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受党政纪处分(含诫勉谈话)影响期内人员不予申报参评。
(八)今年各系列各级别评审淘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申报人数的25%。
四、申报要求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通过http://172.16.8.141进行填报,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详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系统提交为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报审材料的通知》(附件3)和《相关表格及填报示例》(附件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采用纸质材料申报。
(二)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集团公司要求收取费用,个人提交申报后交纳费用每人350元。
五、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
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与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的,可按国家和集团有关政策规定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对应目录详见附件1-3。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继续加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工作,积极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新制度,领会新精神,积极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实际贡献、工作业绩及推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二)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三)严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各单位推荐过程中要对申报人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水平、能力业绩、近三年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申报人员由职称办公室统一征求纪委机关意见,就合格人员有关信息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27日